職位要求
一、任職要求:
1、年齡要求:50歲以下;
2、學歷及持證要求:大專及以上學歷,機電專業,持有助理級及以上機電工程師資質證書的優先考慮;
3、工作經驗:3年以上礦山機電設備管理經驗,熟悉礦山機電設備安全、生產等方面的管理。
4.有較強的故障排查能力;
5.工作態度:工作積極,責任心強,工作細致;
6.語言表達:具有良好的溝通、協調能力和表達能力。
二、崗位職責:
1.編制礦山機電安全管理制度、崗位責任制、操作規程;
2.負責全礦(包括井下采礦、地面選礦)機電安全技術工作,認真貫徹安全規程及機電質量標準;
3.負責編制機電設備定期檢修計劃,必須定人員、定工期、定內容;
4.負責全礦井下、地面機電設備的總體規劃,負責機電圖紙的繪制;
5.負責礦井機電新技術、新裝備的推廣應用,開展技術革新活動;
6.負責組織礦井機電安全和質量標準化的管理工作,并抓好礦井機電階段性總結,布置下階段的工作安排,對存在問題及時采取措施解決;
7.維護全礦井下、地面機電設備,機電設備出現問題及時進行故障排除;
8.組織礦井機電專業重大隱患排查工作,制定措施及時解決,負責組織機電事故的分析工作;
9.負責機電專業技術培訓工作,制定培訓計劃,并組織實施;
10.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。